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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心理健康服务促进会
北京心理健康服务促进会(Beijing Psychological Health
Promotion Association,缩写:BPHPA),是由专业从事心理健康工作的精神病学专家、心理学专家、社会工作者联合发起,经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成立的社会团体。
本会宗旨:遵守国家宪法、法律、法规、政策、社会道德,广泛团结社会各界力量拓展心理学本土化,广泛开展合作,形成互助联盟。开展心理健康教育,科学研究,学术交流。普及心理健康知识,培养儿童、青少年的健全人格。预防心理疾病,维护心理健康,提高全民心身素质。
本会的最高形式为会员代表大会,设理事会、常务理事会。设秘书处、会员部、财务部,执行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,主持日常工作。其下设的专家委员会,由精神病学专家、心理学专家、医学专家组成,负责分科的专业研究、临床实践和总会安排的其它工作;设顾问委员会,由致力于心身健康事业有突出贡献的各界有专业能力、有实力、有影响力的专家和社会各界人员和组织构成。负责专业指导、督导、审核工作。为本会发展建言献策。
凡自愿参加本会,同意本会的章程,同心同德、勇于创新、开拓进取、热爱心理学事业发展,关心公益活动的个人和组织,均可提出申请,经研究协商成立工作委员会、专业委员会、团体会员(理事)单位、互助联盟成员单位,心理健康协作单位,形成社会组织系统。在总会各部门的组织指导下通力合作、共同发展,为社会服务,为人民大众服务,为推动心理健康事业发展服务。
权利与义务:
(1)可获得本会会员,团体会员、互助联盟成员、心理健康协作单位资格;
(2)设立工作委员会、专业委员会,独立开展专业活动;
(3)享受本会专家委员会和顾问委员会组织的心理医学会诊服务、心理国际医疗服务及其它社会服务;
(4)参与本会组织的培训、讲座和每周论坛等活动;
(5)可申请协办本会的各类社会活动;
(6)获得本会的刊物;
(7)安排为企业提供EAP服务。
(8)可参加工作委员会、专业委员会、互助联盟成员单位、心理健康协作单位和本会组织的活动。